新发现填补成都平原旧石器时代空白******
“这是我国旧石器考古非常重大的突破”“这是旧石器考古人期待已久的好遗址”……近日,四川遂宁市桃花河遗址暨四川旧石器时代考古成果专家研讨会在射洪市举行。会上呈现的系列成果显示,四川近年来在成都平原及涪江流域均发现多处旧石器遗址,有的发现遗物丰富,地层堆积较好,保留了人类活动的原生信息,可以初步还原远古人类的生产生活状态,建立特定时段文化演变的序列。
专家认为,继皮洛遗址之后,四川旧石器时代考古再次取得重大进展,推动我国旧石器时代考古取得新的突破,展现出四川盆地旧石器时代考古的巨大潜力。
在四川遂宁市桃花河遗址采集到的部分石器 新华社发
为讨论古人类行为模式提供线索
2022年,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在涪江流域遂宁段和涪江流域绵阳段开展旧石器考古专项调查,发现20多处旧石器地点,调查发现手斧、手镐、重型刮削器等数百件典型石制品,充分展示了在涪江流域的旧石器时代考古工作的极大潜力。
其中,位于射洪市香山镇鄢家沟和田家湾两个地点的桃花河遗址,遗物丰富、地层堆积较好,但面临基本建设破坏,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迅速开展了抢救性考古发掘。
“本次发掘初步揭露了三期旧石器时代文化。三期文化自下而上,发展连续贯通,但又呈现出阶段性差异。”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旧石器研究所所长、桃花河遗址考古项目领队郑喆轩说,第一期在石制品组合中含有较高比例的大石核、大石片以及以大石片为毛坯的重型刮削器,此外含有少量手斧、手镐、石刀等较典型的大型切割工具;第二期石制品尺寸有所缩小,大石核、大石片和重型刮削器较第一期比重下降,中小型石核、石片和工具比重上升,存在中小型石片工具;第三期基本不见大石片及重型刮削器,以中小型石核、石片和工具为主,且对石料有一定选择性。
三个文化期均发现了石制品密集区,不同密集区各具特色,多数石制品没有风化、磨蚀痕迹,有的石制品碎片则可以成功拼合,初步表明遗址为原地埋藏,为讨论人类行为模式、遗址功能分区和空间结构提供了线索。
此外,遗址也发现了数十件动物化石,初步判断有鹿、牛、马等大中型草食类动物。
根据现有考古材料以及初步的文化因素分析,专家认为桃花河遗址的年代初步估计在距今20万年至5万年之间,更准确的测年工作正在进行中。
“南方旧石器遗址不少,但出土的石制品数量却并不多,桃花河遗址面积大、发现遗物多、密度高,应该属于基本营地或中心营地,提供了非常丰富的信息,这是期待已久的好遗址。”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王幼平说。
呈现成都平原旧石器工业面貌
2019年,为配合当地基本建设,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联合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眉山市东坡区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单位,在位于眉山市东坡区的坛罐山开展考古调查工作,共出土石制品518件,清理坑、沟等遗迹现象10余处。
研讨会上,专家确认该遗址出土石制品大多以砾石为原料,岩性以石英砂岩为主。石制品类型包括石核、石片、断块/断片/碎屑、工具、备料。工具类型除石锤和石砧外,还有砍砸器、刮削器、凹缺刮器、锯齿刃器、重型刮削器、手镐等,另外还有使用过的砾石以及石片。工具多以砾石或断块为毛坯,采用锤击法加工,多见单边、单向修理,整体上属于中国南方砾石石器工业的范畴。
根据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光释光测年,初步推测遗址有石制品埋藏的地层最老年龄当不低于20万年。这是成都平原目前发现的年代最早的旧石器时代遗址,填补了成都平原旧石器时代考古空白。
2022年,为配合眉山市彭山区武阳安置房一期项目建设,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联合眉山市彭山区文物保护研究所组织开展了武阳遗址考古发掘,出土旧石器时代石制品2600余件,揭露出多个旧石器时代文化层,提取了古人类活动的科学信息。
据介绍,武阳遗址是成都平原首次发现大规模原地埋藏的小石片石器遗存,对了解成都平原晚更新世中晚期旧石器工业面貌有重要意义;遗址内丰富的拼合组与较大的拼合潜力,说明遗址存在多次原地打制石器行为;发掘石制品数量多且类型丰富,地层堆积厚且序列完善,进一步丰富了四川盆地旧石器时代的文化内涵,完善了旧石器文化序列,也对理解当时该区域古人类生存行为有重要价值。
建立特定时段文化演变的序列
“原地埋藏的遗址难能可贵,它保留了原生的信息,人类活动信息得以保存。”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高星表示,桃花河遗址地层非常清楚、埋藏状况完好,把地质条件和地貌特点、古人类生存环境以及人类行为等文化信息融为一体。此外遗址多层位、多时段,分层清楚明确,人类活动信息分辨率高,可以据此建立特定时段文化演变的序列。
“桃花河遗址的石制品成堆地出现,特别适用于活化历史场景,很多旧石器遗址都没有这样的发现。”高星说。
高星同时表示,武阳遗址的出土石器与皮洛遗址、遂宁桃花河遗址等都不一样,体现了文化的多样性。尤其人类活动现场鲜活保留,这种遗存对于未来在展陈中活化历史场景非常重要。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夏正楷认为,武阳遗址丰富的遗存可以还原远古人类的生活场景:“他们生活在河漫滩,经常受到洪水困扰,只能短暂在生活居住地停留,生活环境相当艰苦。”
同处于成都平原的坛罐山遗址也是一处古人类多次光顾、短期活动的原地埋藏遗址。它和武阳遗址以及更多遗址的发现与发掘,将逐渐还原成都平原古人类的生活状态,揭开旧石器时代考古文化的面纱。
专家指出,桃花河遗址、坛罐山遗址、武阳遗址等遗址的发现以及周边的调查,表明四川盆地具有开展旧石器考古的极大潜力,并为进一步考古提供了线索、方向和思路。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和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在成都平原已经新发现140余处旧石器时代遗址,已开展考古发掘的遗址近10处,为下一步构建成都平原乃至四川盆地旧石器年代框架、完善工业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9版)
国家体育总局:举办高危险体育赛事应向有关部门申请******
中新网2月3日电 国家体育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通知全文如下:
一、明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范围和对象
(一)准确把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和条件
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目录》,将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等6大类18个小项的赛事活动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并对纳入《目录》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以及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没有附加条件的,该项目所有体育赛事活动均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于有附加条件的,符合该条件的体育赛事活动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也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条件之外的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需要进行行政许可。
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目录》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对象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许可对象是指《目录》所列赛事活动的组织者,由组织者提出许可申请。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的,原则上由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提出许可申请,受主办方书面委托,承办方也可以提出许可申请。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赛事活动的组织者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中既包括企业,也包括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二、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程序
(三)关于出具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者资质证明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一般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从提高赛事活动规范性、专业性、安全性角度出发,必须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由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是一项新制度,目前国家对于《目录》中赛事活动涉及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尚无相应或健全的职业标准。为此,涉及这些赛事活动的,《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条件及程序》(以下简称《许可条件》)明确应以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规定为标准。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认定工作,加强相关培训,壮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需求;应当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公示制度,将符合《许可条件》相关资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在行政许可申请环节尚难提供具体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作出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资格或资质要求的承诺,并在赛事活动举办前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许可条件》明确提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置场地、器材和设施,并形成说明性材料。说明性材料应当对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明确不符合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场地、器材和设施标准和要求。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许可条件》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涉及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性意见。
(五)关于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由于海拔、天气、地形等自然环境复杂,对于安全保障条件有较高要求,组织者应当根据赛事活动特点和《许可条件》要求,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按照《办法》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在申请时应提交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及救援方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材料。
(六)关于实地核查工作
《体育法》以及《办法》均明确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这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的必经程序。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指派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也可以委托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进行实地核查,但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一同前往,委托费用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承担。实地核查主要核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所述内容是否真实,应当按照《许可条件》规定的条件标准逐项审核。
涉及器材、设施等场地布置环节具体事项,可结合赛事活动实际情况,采取较为灵活的核查方式,既要确保相应要求落实到位,又要有利于赛事活动的举办。
三、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水平
(七)建立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机制
《体育法》明确实施该项行政许可的主体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抓紧研究制定省、地市、区县分级管理办法,明确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工作内容,规范管理流程,建立配套制度规定,尽快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八)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是一项综合性执法工作。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体育法》规定,会同同级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对于执法力量不足的,应当积极争取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工作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范围,也可以依法委托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加强与同级工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指导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做好相关服务保障。
(九)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监督管理
《体育法》以及《办法》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如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许可,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既涉及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的权利与责任,更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应依法依规实施许可,避免因许可行为不当而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后果。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体育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不当和违法行为。
(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体育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办法》和新制定的《目录》已经正式发布。体育总局将把贯彻落实《体育法》及其配套规定,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国体育系统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项学习,加深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培训,确保基层负责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尤其要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参与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切实提高相关主体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认识,明晰相关政策,保护自身权益。
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各项管理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机构设立、人员充实、设备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积极向同级人民政府争取支持。
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体育总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