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年味儿”十足!大红灯笼扮靓长安街******
1月6日,北京电力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正式启动2023年长安街春节景观布置工作。凌晨时分,三辆电力高车整齐地停在长安街东单路口的一基华灯旁,电力工作人员有条不紊地安装、调试大红灯笼。
据了解,2023年长安街春节景观布置范围包括长安街东单至西单路段121基华灯共安装242套大红灯笼,东单至国贸桥、西单至新兴桥的431基铁杆灯安装862套中国结及北海大桥地区安装100套串灯。
“今年我们按照要求,对红灯笼和中国结进行了更新。”长安街景观布置工作负责人宋云龙介绍。为适应北方气候特点,红灯笼和中国结沿用PETG材质,牢固不易磨损,耐受低温;灯箱内全部采用LED节能光源,节能环保,使用寿命长。为确保春节景观布置工作如期完成,北京电力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充分调集人手和车辆参与工作,照明中心华灯班今年也将首次全程参与到长安街春节景观布置的组织施工、日常运维等各项工作当中。
今年是华灯班成员刘泉水在首都掌灯人岗位上工作的第16年。“张灯结彩过大年,作为首都掌灯人我们参与到春节景观布置这项工作中,扮靓神州第一街,守护万家灯火,让大家欢欢喜喜、亮亮堂堂过大年,这也是我们5代华灯人60多年坚守的初心。”刘泉水说。
1月14日,“年味儿”十足的大红灯笼和中国结将在小年夜提前点亮,为十里长街营造出祥和喜庆的春节氛围,与首都市民一起迎接兔年的到来。(“人民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