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政协重庆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开幕******
中新网重庆1月12日电 (刘相琳 杨梦逸)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2日在重庆开幕。本次会议为期4天,共有八项议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出席开幕会并讲话。
袁家军在开幕会上表示,五年来,全市政协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扬民主、增进团结,政治建设有新成效,建言资政有新成果,凝心聚力有新办法,特色品牌有新亮点,自身建设有新进步,为全市大局展现了政协担当、发挥了政协作用、作出了政协贡献。
袁家军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更大的政协力量。
在开幕会上,王炯代表政协重庆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时指出,五年来,重庆市政协紧扣中心大局,聚焦重点任务,就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数字经济发展,智造重镇建设等议政建言。引导委员紧扣全市“双稳” 相关工作自主调研2000 余人次,提出建议 800 余条。邀请委员和专家登上“智汇经济圈”舞台,围绕助力重庆新能源和智能汽车高质量发展、西部金融中心打造等建诤言、献良策。
工作报告称,五年来,重庆市政协助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实现新的突破。持续跟进协商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建设问题,围绕打造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等深入研究,举办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13+1”省区市政协联合协商,履职成果转化为全国两会联名提案和会议发言,一些建议被国家有关规划采纳。
在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方面,重庆市政协组织委员就“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出建议1300余条。组织视察调研,助力构建“一区两群”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加强同四川省政协联系合作,组织住川渝全国政协委员提交联名提案,《关于支持建设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的提案》被列为全国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分年度就共建西部科学城等开展联合履职。支持川渝毗邻地区政协合作。川渝政协共助渝昆高铁建设。
陈贵云代表政协重庆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提案工作情况报告时表示,五届重庆市政协期间,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共提交提案7596件。经审查,立案6237件,并案后交办5286件。提案聚焦国之大者、民之关切,内容丰富、涉及面广、质量较高。所有交办提案均已按时办结。一大批提案建议为重庆市委和市政府科学民主决策起到了重要参考作用,展现了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